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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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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1969年出生,湖南常德人,中共党员,博士学位,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生导师。现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会员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协会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会员。
  梅萍教授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后在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进行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得博士学位,自1994年至今,在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部(今改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主要讲授:本科生的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法专题研究等课程。先后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1项,省市级教研科研项目5项,参与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6项;在《国外社会科学》、《高等教育研究》、《云南社会科学》、《武汉大学学报》等核心刊物和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40多篇。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曾在2006年11月,因论文《前苏联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历史反思》,在海南参加了国际会议“中外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比较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
  主要学术著作有《以德治国论》、《当代公民道德教育》、《走进新世纪的高校道德教育》、《当代大学生生命价值观教育研究》等  
  梅萍教授有多项成果获奖:在2006年3月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教学类)三等奖;专著《当代大学生生命价值观教育研究》获得2010年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三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颁发);论文《生命的意义与德育的关怀——对当代青年生存无意义感的理性反思》荣获首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2005)暨中国青少年研究会2005年度优秀论文奖二等奖,以及多次获得有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教育厅颁发的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优秀科研成果奖等
  除此之外,多次获得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优秀奖、校“优秀青年”、“科研希望之星”、“先进女职工”、“优秀党员”、“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代表性观点:生命化德育将是思想道德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向。思想道德教育要克服“目中无人”和“无生命”教育的态势,回归到本体论的意义——尊重人的生命,维护人的尊严,提升人的价值上来,启迪大学生以正确的心态看待生活与人生,形成一个“珍爱自己、尊重他人、关心社会”的健全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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